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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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特作如下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2004年7月15日下发的《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经与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9月4日发布《关于修改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基金契约的公告》,对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康系列基金”)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
2、自2004年9月6日起,投资者新开户申购宝康系列基金和多策略增长基金时,如果未对基金分红方式作出指定,则为现金分红;如果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请在销售网点明示并完成相关手续。 3、2004年9月6日以前认购/申购的宝康系列基金和多策略增长基金,如果注册登记人处没有收到销售机构根据投资人要求提交的指定分红方式信息,则基金分红方式自2004年9月6日起被调整为现金分红;如果持有人想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可以到份额所在的网点申请修改分红方式并按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办理相关手续。 4、2006年5月11日,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多策略增长基金进行了第一次收益分配。这次分红是以权益登记日(2006年5月10日,不含)之前最后一次确定的分红方式为准而进行的,如果持有人在此之前未对基金分红方式作出指定(即默认分红方式),则此次分红以现金方式进行;如果持有人在此之前对基金分红方式作出指定并完成相关手续,则此次分红以其指定方式进行。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人的红利款已于2006年5月1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其中投资人通过建设银行各销售网点申(认)购并确认的基金份额的红利款已划至投资人在建设银行开设的证券卡中,敬请投资人注意查询,并按照建设银行的业务规则办理相关手续。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