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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限售股:压垮大盘的最后一根稻草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10:52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李侠 8月1日,G紫江部分限售流通股解禁。此后,一批限售流通股也将接踵而至。在目前新股密集发行吸引大量资金屯积一级市场,造成二级市场失血的情况下,限售股解禁将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大盘的走势?解禁限售股会不会成为压垮大盘的“最后一根稻草”呢? 年内解禁限售股将超过100亿股,大规模减持可能性很小 数据显示,从8月份开始到年底,将有超过101亿股限售流通股解禁,涉及流通市值总额为770亿元左右。从时间分布看,除9月解禁流通股较少外,8月、10月、11月和12月是解禁限售股的流通高峰。其中,8月份解禁的限售股超过32亿股,涉及流通市值约337亿元,10月、11月和12月解禁限售股都超过20亿股,涉及流通市值分别为104亿元、145亿元和168亿元。 大多数机构认为,对于优质上市公司来说,限售股解禁并不意味着会马上减持。一方面,这些解禁限售股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国资委直接持有或地方国资委持有的国有股份,从保持国家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企业的控股权的角度考虑,这部分股份几乎没有减持的可能。另一方面,控股股东考虑更多的是控股权问题,更加看重的是股权背后的实体资产的控制权。因此,一些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对较低的上市公司,不但不会减持股票,还有可能在股价走低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以加强控股权。 北京证券分析师张九辉认为,限售股的减持,一是取决于股票上涨空间;二是取决于大股东的意愿;三是取决于股东对控股地位的把握。 “小非”减持压力大,但不会以砸盘方式出场 值得注意的是,在解禁限售股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持股比例较低的非流通股(“小非”)进入流通环节。在A股市场前期涨幅较高的背景下,这部分解禁限售股自身存在变现的冲动,从而会对个股甚至大盘的走势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小非”们的抛售压力是未来A股市场需要重视的问题,对来自业绩较差股的“小非”们的减持压力更不能忽视。 有多少“小非”会流通出来,的确很难估计。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问题不会成为影响下半年大盘走势的主要因素。湘财证券认为,今年内解禁的上百亿股非流通股市值超过770亿元,的确存在一定抛压。但是“小非”流通未必会给二级市场带来实际的冲击。在资金方面,今年新发的基金、入市保险资金以及券商、信托等各类资金达到4000亿元,而年内解禁的“小非”加上大股东增持到期股份等新增流通股,其市值也不会超过900亿元。 对于中小板上市公司来说,“小非”解禁将是对其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一次考验。2005年11月,中小板50家上市公司全部完成股改,这意味着中小板公司第一批解除限售的非流通股的绝大部分将在今年年内流通。“如果从简单的市场逻辑出发,中小板市盈率高于主板,其非流通股股东将股份在二级市场变现后将普遍获得高额利润。”东莞证券表示,“但与主板不同的是,中小板公司上市时间不长,股权结构大部分还保持着初始阶段的特征,公司股东或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戚朋友,或是公司高管,或是公司的合作伙伴,与大股东的关系十分密切。因此可以推断,他们对待抛售问题的抉择绝不会那么简单。” “即使是有减持意愿的‘小非’股东也不会以砸盘方式出货,而是会选择最为有利的减持时机。”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小非”股东从解除流通限制的那一天起,就是流通股股东了,其心态完全可以按照一般流通股股东的心态加以推测。如果他们觉得明天股价还会涨,那么为什么不再持有一段时间呢?更有可能的是,在上市公司基本面良好、具有增长潜力的前提下,“小非”股东会与大股东协同作战,即使想出货也会等到大股东所持股份解禁后再作打算。 市场敏感期,应避免诸多压力集于一点 限售股解禁对市场的冲击有多大?市场一般认为影响有限。6月19日,“限售股”解禁第一股G三一在解禁当天,其控股股东仅是象征性地在二级市场抛售100股。 但此一时彼一时。目前市场正处于较敏感时期,大多数机构相信,目前大盘已步入中级调整,近期将维持箱形整理态势。此外,扩容正在改变市场供需平衡的局面。诚然,超过8000亿元的一级市场资金为大扩容提供了保障,但是,新股密集发行在未来一段时间带给二级市场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有业内人士认为流通不等于减持,但一旦有“小非”主动沽售,便会引起市场恐慌,很有可能成为压垮大盘的“最后一根稻草”。 “小非”在8月份会减持多少股份?给市场带来的压力有多大?在10月份以后以及明年减持量会有多少?形成的压力有多大?这取决于我们如何走好第一步。 “一个好的开始决定了未来3年‘非转流’的规模有多大。”一位资深券商研究员强调,“进一步来说,保持市场的供需基本平衡很重要。就目前而言,扩容、宏观紧缩政策、‘小非’解禁三股压力千万不能汇合到一点。” 相关链接 限售股解禁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流通股股份取得流通权后,试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试点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融资融券 “证券融资融券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四种。市场通常说的“融资融券”,是指券商为投资者提供融资和融券交易。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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