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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确定吸收合并第三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5:43 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 上港集团和G上港(600018)今日确定4家机构投资者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第三方,届时,行使现金选择权的G上港股东应将G上港股份转让给第三方,并按照每股16.5元的价格自第三方处获取现金对价。这4家机构投资者分别是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商证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第三方承诺承担的现金对价总额为人民币80亿元整。

  上港集团本次吸收合并G上港设定了现金选择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由第三方支付现金对价,相应股份亦将转让给第三方,并且由第三方实施换股。由于换股价格为16.5元,那么现金对价亦为每股16.5元。没有行使现金选择权的G上港投资者将以1:4.5的比例换取上港集团股票。

  此外,上港集团发起人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在本次合并实施过程中,G上港股东行使的现金选择权总额超出第三方实际承担的现金对价总额,国资经营公司将承担所有超出部分的现金选择权对价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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