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简称变更及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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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4:5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7月21日,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并于2006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一、股票简称的变更 公司股票定于2006年8月2日起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科苑”变更为“G*ST科苑”,股票代码“000979”保持不变。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6年8月3日起,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数纳入指数计算。 二、本次股份变动的原因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于2006年8月2日实施完毕,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转增股份7.5股,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 三、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份为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5%,流通A股股份为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5%。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69,988,625,占公司总股本的56.44%,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4,011,375股(包含公司高管持股11,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6%。 四、有限制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注:1、“G日”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 2、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3、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3、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