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岗厦河园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开发的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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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4:5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7月28日的200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因工作疏忽,将深圳市金地大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现更正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地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特此更正,并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