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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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000527证券简称:G美的公告编号:2006-031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局会议。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局主席何享健先生、总裁方洪波先生、财务负责人赵军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05年7月6日,公司实施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3股),公司股本由484,889,726股增加至630,356,643股,上表中“上年同期”相关数据按转增前股本计算。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注①:该公司未参与公司股改,其在对价安排中应当支付的股份与现金分别由佛山市顺德区开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先行代为垫付。其所持股份上市流通需向垫付方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与现金,或取得垫付方的同意。 注②:根据该股东做出的承诺,自2008年3月22日起一年内出售价格不低于8.50元。2006年6月14日,公司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2.50元);该出售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由8.50元调整为8.25元。 注③:该公司因股份质押冻结其股份不足支付应承担的股改对价,不足部分由佛山市顺德区开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垫付,其所持股份上市流通需向垫付方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取得垫付方的同意。 注④:该股份为高管股,其上市流通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填写“上述三项担保总额”(C+D+E)时,如一个担保事项同时出现上述三项情形,合计计算时仅需计算一次。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