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证交所第三次曝光资金占用 仍有被占资金305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6:06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周松林吴铭

  沪深交易所今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通告(2006年第三号)”,公开披露截至2006年7月31日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及清欠承诺情况。目前两市还有139家公司仍存在资金占用问题,占用余额仍高达305.48亿元。

  剔除尚未披露2005年年报的个别公司外,截至2006年7月31日,两市共有271家上市公司完成了清欠工作,75家上市公司部分完成清欠工作,合计清欠金额144.92亿元,占所需清偿资金总额的32.18%。根据两所的分析,仍存在占用问题的上市公司中有相当数量的公司存在股票被暂停上市、被实施ST、*ST,清欠方案不确定,资金占用方清偿能力差的情况,下一步清欠任务仍十分艰,清欠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这是自今年6月1日以来,沪深交易所第三次定期集中曝光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沪深交易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7月以来,部分地方政府会同各地证监局共同商讨加快本地区上市公司清欠步伐的对策。近期值得关注的是部分资金占用大户的清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例如,占用余额高居沪市资金占用排行榜榜首的莲花味精大股东莲花集团最近启动以资抵债程序清偿大部分占用资金。深市资金占用大户中国武夷结合股改启动以资抵债程序,近期有望完成清欠。另外,刑法修正案实施后,上市公司运用法律手段追究资金占用方和责任人法律责任的行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例如,*ST龙昌、上海科技、*ST三农等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方的责任人均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和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罪被刑拘或被逮捕。

   此外,除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资金问题外,其他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也取得了重要进展,例如,南京中北结合股改对第三大股东所占有的6.1亿元资金作出了偿还安排。

  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刑法修正案的实施,近期监管部门的督促清欠力度正在不断加大。七月十二日,

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六)>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抓紧落实清欠工作。作为困扰上市公司多年的顽疾,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于情不宥,于理相悖,于法不容。今后监管部门将以刑法修正案的实施为契机,会同司法机关对刑法修正案的执行作进一步的细化;督促上市公司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同时鼓励相关公司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推动清欠工作进展,确保尽早完成清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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