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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3:5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本公司直接间接持股55%的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CCT”)在深圳市前海物流园区设立临时堆场,深圳赤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赤晓工程”)为该堆场施工,进行场地地基处理、堆场结构施工及CCT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所有配套设备的购置和安装。CCT与赤晓工程就CCT前海临时堆场(A、B区)工程事项签署《CCT前海临时堆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6年7月31日召开2006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由于本公司韩桂茂董事同时担任赤晓工程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韩桂茂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

  与会非关联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同时为提高审议效率,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班子在截至2006年12月31日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时,全权处理相关事宜。如累计发生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则需报董事会另行审议。

  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该项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深圳赤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成立于1992年7月1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深圳市蛇口赤湾办公楼大楼6楼,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韩桂茂。赤晓工程的经营范围为承接土石方工程、机械吊装工程、地基处理及结构构件的制作与施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赤晓工程为CCT位于深圳市前海物流园区89000m2的堆场进行施工,包括场地地基处理、堆场结构施工及CCT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所有配套设备的购置和安装。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CCT与赤晓工程就CCT前海临时堆场(A、B区)工程事项签署《CCT前海临时堆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赤晓工程为CCT在深圳前海物流园区堆场(包括A区48000平方米和B区41000平方米)施工,包括场地地基处理、堆场结构施工及CCT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所有配套设备的购置和安装。

  2.合同价款总计人民币2385万元(其中A区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300万元,B区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085万元)。

  3.工程A区总工期为66天。工程B区总工期为65天。

  4.工程付款通过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两种方式进行支付,其中,工程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20%,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

  5.定价原则:工程造价不高于周边港区同类工程的计价水平,事实上比赤湾近期公开招标项目“赤湾13#泊位堆场工程”的价格水平低6%左右。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得益于集装箱运输需求的高速增长和码头资源的适时投入,CCT集装箱吞吐量自2002年的114万TEU增至2006年的314万TEU,四年增加了200万TEU,平均年增长率超过40%,高于深圳港口平均增长速度。但码头纵深不足,堆场紧张是制约码头能力发挥的关键因素。

  CCT现有5个大型集装箱泊位,码头岸线长1650米,港内土地面积47万多平方米,平均纵深仅350米,与集装箱码头通常纵深要求500—1000米有很大的差距。先前的解决办法:一是在下一个泊位建设前先行建设其堆场,配套已投产泊位使用需要;二是在赤湾区域内尽量调配堆场资源,满足集装箱大码头业务发展需要。这两种办法在2004年前基本保障了业务顺利发展。但随着13#泊位在2005年的建成投产,面临的最大问题即是没有堆场,在前海物流园区寻找一定规模的土地资源,作为码头堆场的补充,是必须且有效的解决途径。

  即使包括增加的这89000平方米港外堆场,CCT泊位的平均纵深也仅相当于400米左右,随着业务量的进一步增长,仍需相应增加配套堆场。

  深圳港口集装箱码头业务仍处于稳定增长时期,为大型集装箱深水岸线配套必要的堆场,使宝贵的紧缺资源充分发挥其效率,并产出最大效益,符合本公司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06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CCT前海临时堆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A、B区)。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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