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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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3:5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每10股获得11股的转增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转增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2日; 4、复牌日及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6年8月4日,公司股票该日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自2006年8月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天桥”改为“G*ST天桥”,股票代码“600657”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及批准情况 1、《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06年7月17日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155号文件)。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以目前流通股股数175,093,2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每10股获得11股的转增股份,对价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86股。 (二)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1、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相关非流通股股东做出法定承诺。 2、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青鸟)和第二大股东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崇远投资)做出额外承诺: 如对于未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示意见或表示反对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北大青鸟、崇远投资承诺,可根据该股东与北大青鸟、崇远投资达成的代为垫付对价协议,由北大青鸟、崇远投资代为垫付对价。现暂未联系到或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东若在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12个月限售期满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则北大青鸟、崇远投资承诺将该部分股东已按比例承担的对价安排予以返还。被垫付对价的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附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归还北大青鸟、崇远投资代为垫付的股份及其孳息,并经北大青鸟、崇远投资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流通申请。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日。 2、复牌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6年8月4日,公司股票该日股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3、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作相应除权处理,并计算除权价。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8月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天桥”改为“G*ST天桥”,股票代码“600657”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转增股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G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共32家,所持有股份均未超过转增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五。 八、方案实施前后财务指标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扩大了公司总股本,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按股份数量计算的财务指标将发生改变,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九、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10-82615888-3357 传真:010-6276441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 邮编:100871 十、备查文件 1、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2、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3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