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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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3:5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31日上午10时在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申达商务大厦一楼大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共5人,代表股份23781028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9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童爱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小龙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御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江阴申达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参加此项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10329430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经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3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