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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义明:如果对银河系继续不作为 将起诉证监会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1:08 21世纪经济报道
上海报道 廖新军 时间能够证明一切。 随着G长征7月26日公告承认炒股问题、7月28日公告“2005年会计差错更正”,本报此前报道的长征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涉嫌业绩造假、银河系涉嫌炒作长征电器股票等问题,已基本上获得了证实。 然而,对于G银河、G长征及其大股东——几次三番业绩造假、隐瞒、炒作自己股票的银河系,证券监管部门似乎是视而不见。 “银河系丑闻”始于证券维权律师严义明,始于他不懈努力的调查与举报。在真相日趋明晰之时,他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维权成果呢? 《21世纪》:从目前已经曝光的材料来看,能否确认银河系涉嫌坐庄长征电器? 严义明:综合媒体现在披露的情况,长征电器的操纵者——银河系——在股改时就已经控制了流通股的31.91%,而且在某些交易日的交易量达到总成交量的70%,甚至同一个拖拉机账户在同一天有买入和抛出。 这些属于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了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系典型的操纵股价的手法。对此,中国证监会应立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件侦查。 《21世纪》:但长征电器公告只承认大股东及关联方买入并持有336万股,重仓买入长征电器的苏州盛银被剔除在外,你认为苏州盛银到底是不是属于关联方?苏州盛银买入并持有的股票是否应该计算在内? 严义明:毫无疑问,潘勇与潘琦是亲兄弟,属法定关联关系。苏州盛银还是银河科技的第二大限售流通股股东,银河科技又是长征电器的第二大限售流通股股东,这也构成了关联关系。同时,苏州盛银虽然表面上是潘勇岳母蔡惠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上很有可能还是由潘勇在幕后充当实际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21世纪》:就算只有长征电器公告承认的事,银河系也已经触犯了要约收购的条款,你觉得结果将会怎样? 严义明:银河系的关联公司哪怕就从二级市场买入1股长征电器的股票,都已经违反了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20号文件规定必须履行要约收购的义务。 法律之所以设定要约收购的条款,就是为了避免大股东利用绝对控股地位,任意操控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在包括长征电器在内的两家银河系公司存在严重操纵股价、虚构利润等情况时,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严重损害。此时,如果不严格依法要求其全面要约收购,以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就有失职之嫌。 如果证监会对此不严格依法执行,造成的后果将极其严重:今后其他公司可能群起效仿,隐瞒违规操纵股票行为,以规避要约收购义务。 《21世纪》:现在曝光的长征股价被操纵与你举报的长征业绩造假之间是否也是有某种必然联系? 严义明:操纵业绩无非两个目的,一是再融资,一是配合股价走势。而操纵长征电器业绩和股价的都是大股东,这就更加值得我们怀疑这其中的必然联系。但,这些情况需要中国证监会通过调查来证实。 《21世纪》:银河科技2002年、2003年业绩造假没有被证监会处罚,结果2004年又被证实业绩造假,这与证监会没有及时处罚有关系吗? 严义明:当然有,我们知道,证券市场的公正交易秩序,需要中国证监会的严格执法来维护。2002、2003年的业绩造假,正是因为没有受到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的应有处罚,才使得这种造假行为没能得到及时制止,一直延续到2004年,甚至延续到2005年和2006年。 《21世纪》:银河系的问题,尽管被你多次举报,也被全国主流财经媒体广泛报道,但银河系的两家上市公司好像还是安然无恙,至少从公开信息没有看到证监会有任何行动,这个现象正常吗? 严义明:中国社会正处在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转型期,有关部门不能严格执法也在意料之中。接下来,我会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的行动,如中国证监会不及时采取措施,不排除我会依法对中国证监会采取相应行动的可能。因为,对显然存在严重问题的银河系两家上市公司应该采取措施而不采取,这本身就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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