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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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17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修改议案情况,亦无新 议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停、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6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27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 年7月2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泰九路14号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海民先生 7、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09人,代表股份 155998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9%。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2792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8.38%。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08人,代表股份2807824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0.79%,占公司总股本的12.81%。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8人,代表股份41822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46%,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2)通过董事会征集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 (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1330人,代表股份2766001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0.33%,占公司总股本的12.6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06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1、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议案表决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龚岚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7月3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