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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及网下配售发行结果公告(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及网下配售发行结果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3,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申购工作已于2006年7月28日结束。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根据2006年7月27日公布的《浙江江山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行公告》(下称“《网下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累计投标询价情况

  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18号》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最终收到的所有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配售对象提供的《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申购表》(下称“《申购表》”)以及配售对象申购款缴纳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累计投标询价情况统计如下: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150张《申购表》,申购总量为106,070万股,冻结资金总额为624,670万元人民币;其中,有3张《申购表》由于不符合《网下发行公告》中的申购规定,为无效申购,其申购量为1,680万股。

  上述147份《申购表》在不同价位的申购情况:

  二、发行价格及确定依据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的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00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8.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每股收益为0.242元(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3.23元(按照2005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预计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对应的发行市净率为1.86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三、本次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配售760万股。在147份有效《申购表》中,达到发行价格6.00元/股并满足《网下发行公告》要求的有142份,申购总量为101,050万股。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7521%,超额认购倍数为132.96倍。

  四、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网下配售结果

  所有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名单、获配股数及应退金额列示如下:

  注:上表内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网下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上表列示的应退资金的退款将于今日进行。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日为2006年8月2日。有关网上发行的规定,请详细阅读2006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日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上网定价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4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总量为3,800万股,其中760万股(20%)已向询价对象配售,其余3,040万股将于2006年8月2日(T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3、本次网上发行的价格为6.00元/股。

  4、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发行的申购。

  5、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3,04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6、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江山化工”,申购代码为“002061”。

  7、本次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8、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配售的有关公告已于2006年7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网上发行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6年7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江山化工 指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本次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3,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T日/网上申购日 2006年8月2日,为本次发行中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日期;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3,800万股,其中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3,0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发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的价格为6.00元/股。对应发行市盈率为:

  (1)24.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8.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5、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江山化工”;申购代码为“002061”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8、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二、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6年8月2日9:30-11:30,13:00-15:00)将3,040万股“江山化工”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6.00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帐情况,登记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帐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登记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100%/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3,040万股。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江山化工”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06年8月2日(T日)前(含申购日)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江山化工”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06年8月2日,含该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6年8月3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确因结算银行原因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须在该日提供划款凭证,并确保2006年8月4日(T+2日)上午12:00前申购资金到账。

  2006年8月4日(T+2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6年8月7日(T+3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06年8月7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6年8月7日(T+3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06年8月8日(T+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六、结算与登记

  1、2006年8月3日(T+1日)至2006年8月7日(T+3日)(共三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06年8月7日(T+3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06年8月8日(T+4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

  邮编:324100

  电话:0570-4057919

  传真:0570-4057346

  联系人:郭旭日、冯源、何峰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3层

  邮编:100004

  电话:010-84588313

  传真:010-84588319

  联系人:段爱民、杨守海、孙春康、姜雪涛、胡为敏、郑淳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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