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 制度安排初步明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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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04: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日前,权威人士透露,金融期货重大制度安排已基本明确: 首先,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将由期货公司专营,在目前阶段,证券公司将不直接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 其次,引入金融期货交易介绍商制度(IB)。证券公司将自己的投资者介绍给期货
第三,今后不再新设期货公司,鼓励证券公司收购期货公司。少数资本实力特别强大的证券公司,也可以全资拥有期货公司。 中国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