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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00:36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6年8月1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的到帐日为:2006年8月2日;

  5、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为:2006年8月2日;

  6、2006年8月2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

股票将于2006年8月2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四川湖山”变更为“G湖山”;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方案通过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7月12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一)、四川湖山的非流通股股东向本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履行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3.5股,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3,759,199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至2006年8月1日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三)、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法定最低承诺义务之外,控股股东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九洲集团”)特别承诺:

  1、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九洲集团同意为成都君信实业有限公司和绵阳市银星贸易公司向流通股东垫付对价。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九洲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九洲集团的书面同意。

  2、控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包括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转后的股权)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份。

  3、控股股东九洲集团以九州科技20%的股权与四川湖山所持有的音响公司26.57%的股权进行置换,本次资产置换如存在差额,以现金补足;同时,九洲集团以现金收购四川湖山音响公司24.43%的股权。

  经四川湖山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湖山以现有的音响资产设立全资的音响公司。目前音响公司的增资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音响公司最终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四川湖山承诺,将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增资,并在2006年10月31前完成审计和评估。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程序

  四、对价股份支付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总股本保持不变,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的预计时间表

  注1:G 日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

  注2:九洲集团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包括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转后的股权)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份。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中段53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电话:0816-2312421、2336252

  联系人:张开玉、赵聪

  九、备查文件

  1、四川湖山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四川湖山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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