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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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轻工机械 公告编号:临2006-30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5.5股股份。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日。 ●公司股票复牌及新增可流通股票上市日:2006年8月3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自2006年8月3日起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轻工机械”变更为“G轻机”,股票代码“600605”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7月24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7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轻工机械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每10股流通股获得5.5股股份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流通股股东共计获送13,200,000股。 2、方案实施的内容 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5.5股股份,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由于公司在定向回购的过程中启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因此上述股东在方案执行后所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定向回购完成后的总股本147,344,592股为计算基数。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日。 2、公司股票复牌及新增可流通股票上市日:2006年8月3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8月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轻工机械”变更为“G轻机”,股票代码“600605”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截至2006年7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转增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流通股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注:公司定向回购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62,847,408股国家股事宜,目前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和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正处于证监会核准阶段。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G日),公司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注1: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中,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致承诺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轻工机械回购后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2: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轻工机械回购后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八、其他事项 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 收件人: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电话:021-62560000-147 联系传真:021-62566022 电子信箱:qgjx@china-slimc.com 联系人:汪元刚、邵宗超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法律意见书;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