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土地违法需要釜底抽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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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了加强土地调控的三项措施,包括调整利益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健全法律机制等。此前,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已正式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这一系列可称为“组合拳”措施的出台,必将对宏观调控产生深远的影响。 当前,面广量大的土地违法现象仍然是一个顽症。有的地方政府在违法批地占地方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提高征地成本,调整一些税费征收标准,这些措施有利于纠正地方在土地开发上的短期行为,确保相关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 但我们必须看到,地方政府和部分官员的占地冲动根深蒂固。土地违法是一个综合问题,土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根源在于地方政府和少数人能从土地违法中获得巨大利益:少数官员可以通过圈占土地大上项目获得政绩和升迁资本,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卖地获得财税收入,少数掌握土地审批权的官员可以借非法批地牟取个人利益。不从源头上消除这些因素,就难以对违法占地行为釜底抽薪。 要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占地问题,还须把功夫下在深化改革、实行综合治理上。 一是深化干部考核制度改革。只有从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上树立“唯有科学发展才有前途”的意识,不给“只管届内政绩多、哪管后人无地立”的干部提拔重用的机会,才能有效化解地方经济增长与保护资源、严格执法的矛盾。今后,应对干部任期内的土地保护成绩进行刚性评价,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让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相平衡,使地方政府逐渐摆脱“以地生财”的模式,退出土地的具体交易。 三是深化土地审批改革。随意占地现象源于地方政府对土地的绝对支配权,为了约束这种权力,必须设置更为严格的程序,从审批环节、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规章进行监管,强化全方位把关。对大面积用地、征地要真正做到“阳光操作”,地方政府应公开披露重要信息,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群众介入运作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