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证券咨询机构年检将开始 11种情形将被限期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 05:46 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2005年度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参加年检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于8月15日前,将年检材料等报送注册地证监局。逾期不报者将不得继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这次年检对象为通过2004年年检的专营类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报告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通知》明确,符合11种情形之一的,将被“限期整改,期限为1个月”。其中包括,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或者断章取义地引用、篡改有关信息、资料,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的;以夸大、虚报荐股业绩等方式,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及营销活动,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的信息等。符合17种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通过年检”。其中包括,资不抵债,无法持续经营;出租、出借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等。(夏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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