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垄断更可怕的是部门利益驱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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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 03:2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蓝辉 有消息说,最近国务院正在筹建一个电力体制改革办公室,并且将由一位副总理直接分管,规格之高非同寻常。 这个高规格机构的诞生颇耐人寻味,因为此前相关电改机构似乎并不缺少。据笔者
但据知情人士评论,这三家的改制机构,与其说是在专心致志地替国家创设新制度,不如说是在想方设法地强化其固有的既得利益格局。 那么现在这个新设立的电改办要干什么?目前我们对它的职能尚不得而知。 我们清楚的是,此前的电改真正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电力公司的分拆。起航于2002年底的中国电力系统的“分拆”改革,至今已三年有余,电改成效不容否定,比如,国家电力公司分拆后,企业的生产成本、运营效率和整体利润等指标都有改写。但同样不容否定的是,三年半的电改还只是停留于“分拆”这样的浅表层次,而深度市场化的改革其实并没有举步,尤其是电力行业管理体制层面的改革尚未触及,致使电改总给人以“原地踏步”的印象。 令人困惑的是,当下不少学者和媒体却纷纷把电改的不深入、不到位统统推到“垄断”的头上,矛头直指垄断。反垄断当然没有错,但在笔者看来,有些论者是在混淆概念,颠倒因果。其实,电改的“原地踏步”,垄断是果而不是因。本来电改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消除电力行业某些环节上的垄断,减少成本,降低价格,提高运行效率,增进社会福利。 电力行业的垄断不破,原因不在垄断本身,而在于改制主体的缺位或者是不作为。那么电改的真正主体是谁?换句话说,谁要改?谁在执行改革?谁是被改革的对象?这些问题才是关键。 谁要改?很显然是最高决策者,当然也是广大的老百姓,诚如媒体所说“高层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决心很大,动力很足”。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而且事实也一再证明,最高层一直都是“利为民所谋”,把人民和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当作自己的神圣使命。 那么,谁在执行改革?谁是被改革的对象?这说起来多少有些滑稽,因为现行改革的执行者就是电力行业自身,还有它们的一些主管部门。 自己改自己就像外科医生给自己动手术,肯定不会是件愉快的事,因为这不是绘画绣花,不是请客吃饭,不会温良恭俭让,所以姑息和手软恐怕难免。因为他们没有“自我割肉”的动力。之所以没有动力,是因为执行者手中大都握有“重利”。比如电力项目的审批权,电价的决定权等等。一旦改掉了,从此权和利也就随之而逝了。 还是看看相关部门的“改革手术”吧,说是为国家监管,但骨子里却摆脱不掉为本部门争权利、谋福利的功利动机。举个例子,发改委起草的《电力法》修改稿,诚如媒体所报道的“对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力的重新分配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而“给电监会规定的权力很小,只规定了其监督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 可见,在电力行业的“垄断序列”里,以行政审批为特征的行政性垄断也许是最可怕的。因为有些垄断比如输配电网的自然垄断以及发电售电环节里的经济垄断还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目前电力行业里的多头管理、相互制肘、争权夺利问题,则直接降低了该行业的运行效率,延缓了电改进程。 也许正是为了克服上述多头行政性管理的弊端,超越一些主管部门的本位考量,整合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利益冲突,立足于增进全体人民的社会福利,国务院电改办才适时亮相。因此,电改办的未来手笔值得期待。 但笔者始终坚信,最有效率的制度安排还是,有国家的长远规划,有相关法规为企业包括垄断性企业设定边界,同时引入竞争机制,让企业自主经营,包括自主定价、自主投资,当然再辅以必要的监管,如此,企业才能有真正的压力,也才能有真正的活力和竞争力。这才是一切改制的最终愿望和目的所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