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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 03:2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过与流通股股东的充分沟通,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
内容进行调整,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31日复牌。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7月20日刊登公告以来,在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的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1、原方案的对价安排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其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3股

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7,252,068股。

  2、调整后的对价安排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其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8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8,828,605股。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改之补充意见

  1、自公司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后,公司及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地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应广大流通股股东的要求,非流通股股东经过反复权衡后,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更有利于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利益。

  3、我们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修订稿。

  三、补充保荐意见

  1、英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是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协商一致,并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尤其是吸收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遵循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思路,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尊重。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并不改变本保荐机构前次发表的保荐意见结论。

  四、补充法律意见

  英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调整内容合法、有效,已经履行的程序符合《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指引》、《国有股股权管理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英特集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英特集团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五、附件

  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保荐意见;

  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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