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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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 03:2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日前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06]252号),核定公司可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最高限额为4亿元,该限额有效期至2007年7月底。在限额内可分期发行。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负责主承销。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