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确定为创新型试点企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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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确定一批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313号),本公司前期申报创新型试点企业已获批准,公司成为三部门确定的首批103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之一。本公司后续
根据国科发政字〔2006〕313号文件精神,三部门将适时组织创新型企业评估工作,对试点成效显著、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将命名为“创新型企业”。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G长虹编号:临2006-02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确定为创新型试点企业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