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当大鱼要吃小鱼时 也谈大股东的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17:26 金时网·金融时报

  近期,围绕深发展股改方案已是闹得沸沸扬扬。一边是以深发展董事长法兰克·纽曼为代表的美国新桥、花旗环球等其余5家机构投下了赞成票,同意通过深发展股改方案;一边是以著名作家周梅森为代表的小股东们要捍卫自身利益“用脚投票”,反对股改方案通过。

  7月17日,经过长达6小时的表决、现场公开唱票、计票等一系列程序,深发展股改投票结果终于在21点30分揭晓。在所有参与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中,赞成票为39%,反对票为37%,弃权票为24%,其中有56%的机构投资者投了弃权票。由此,深发展股改方案在股东大会上没有通过。

  但是,面对大约60万中小股东的反对票,深发展洋股东们却态度强硬,几乎是异口同声表示绝不让步。其代表人物纽曼多次转达这些大股东的强硬立场,并表示此次不通过,3个月后还会提交深发展股改方案要求通过。

  这就是说,深发展大股东将与广大中小流通股股东对抗到底。

  小股东们为什么要反对深发展股改方案?那是因为股改方案中的“零对价”对小股东们的利益带来实质损害。

  深发展“零对价”股改方案的核心问题是,那些非流通股原来没有流通权,现在要享有这种权利,从没有流动性到有了充分的流动性,这中间有很大的溢价。而“零对价”股改方案中市场溢价的收益不应该由非流通股股东独享,应该通过一种适当的方式让给流通股股东。不然,这就是一种践踏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方案。

  而深发展董事长法兰克·纽曼在与流通股股东座谈时曾表示,深发展是一个问题很大的银行,目前的状况是在新桥投资进入,采取了措施后才恢复了增长的。纽曼个人认为是大股东拯救了深发展,应该感谢而不是指责,大股东说了算是应该的。

  据测算,股改后非流通股获得的全流通权利,将使新桥获得巨大利益。新桥两年前通过协议转让买入3.48亿股深发展股票时,每股代价约为3.54元,按现在市价,新桥所持股权的账面收益已增值123%,即已赚了近15亿元。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深发展洋股东在股改中获益如此巨大,却不愿在股改中付出丁点对价是对小股东的不公平,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表现,是完全的大鱼吃小鱼的行为。

  作家周梅森认为,当初,新桥借助中国股市股权分置的制度缺陷,以极低的代价取得深发展的股权,那时他们为什么不遵循国外资本市场的规律,以市价来收购股权?

  公平地讲,大股东站在自己的角度上不愿意让利无可厚非,同理,中小股东从自己的立场出发,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无可指责。因为所有的理由都不是根本问题,甚至不是何种法律的问题,根本的问题是双方各自的利益问题。

  看来,中小流通股股东希冀得到的,并不是一定要新桥强拿出自己50%的股权来送股,而是在公平利益的原则下,大、中、小股东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利益均沾,和谐共处。

  据记者了解,深发展现有股东中有许多是多年持有其股票的普通投资者,甚至是年过半百、已逾花甲的老人,这些人多年来都是深发展忠实的股东,对深发展寄予期待。但这次得到的“零对价”回报令他们寒心。

  站在公正的立场,市场分析人士和一些专家也认为,“零对价”股改方案对流通股股东是不公平的,是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侵害。专家提醒大股东,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

证券法遵循的基本原则,都是建立在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原则基础上的,中国也不例外。因此,深发展应该顺民意,为众多的中小流通股股东着想,尤其不能轻易践踏这些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和健康稳定,大股东更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应当凭借拥有股权多而带来的不对称“话语权”,肆意侵害拥有股权少而处于相对弱势的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市场各方都在期待:深发展大股东美国新桥,应该有责任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秩序,在自身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之间达成合理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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