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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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韩本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张本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经理牛来保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自2005年转型进入医药保健品领域后,通过内部整合,公司提升了生产经营能力,2006年上半年已按计划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目标。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9768.6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64%;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0,546.6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94%;实现净利润3,858.82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由于2005年中期利润中含有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短期投资减值准备931.63万元,扣除此因素的影响,公司2006年中期实际经营业绩有较大增长,业务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此外,由于清算原因,公司因宁波豆粕案诉讼收回的475万元人民币尚未计入报告期损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医保公司部分药品销售合同执行期推迟,使公司上半年药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公司大力推进业务转型并不断加大对新业务的开发力度,使公司医疗器械营业收入,特别是医疗器械进口营业收入出现大幅增加。另外也促进了其它业务营业收入的较大增长。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06年3月14日发布公告,说明公司与宁波帝力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的豆粕诉讼案,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执行宁波帝力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经公司努力,并经双方协议商定,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支付我公司475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款项已到帐。本次诉讼终结。该款项目前仍在清算中,该项收益未体现在中期业绩中。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1992年及1993年与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就进口古巴基因重组干扰素浓缩品签订代理进口协议。医保公司依约履行了进口义务,但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拖欠医保公司货款、外贸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1886.61万元人民币。医保公司提出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9月一审判决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支付医保公司货款943.06万元人民币、外贸代理手续费61.86万元人民币、银行手续费9.25万元人民币。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不服一审判决,随提出上诉。近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判决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支付医保公司334.03万元人民币货款、77.89万元外贸代理费、11.68万元人民币银行手续费。目前该判决尚未执行。 上述款项如能收回,将增加公司当期利润。公司将在款项收回后及时进行公告。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本毅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总经理张本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 财务部经理牛来保先生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8日 公司简称: 中技贸易 股票代码:600056 编号:临2006-021号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于2006年7月26日在北京美康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于7月14日以传真、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名董事。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韩本毅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近期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本总额由原来的20856万股增至23913.8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因此变更;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因此变更。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塘沽加工厂GMP改造项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扩大中药材出口规模,提升天然药物质量和储备与加工等方面能力,将由子公司以自有资金1078.19万元对天津塘沽加工厂进行GMP改造。作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会就改造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技贸易编号:临2006-022号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下属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签署有关圭亚那糖厂项目合作协议。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后有利于圭亚那糖厂项目的顺利执行。 (2)机械公司是国家专门从事重大出口项目的专业公司,因其参与项目的合作,可以确保项目盈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6年6月27日,本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下属机械公司就圭亚那糖厂项目合作事宜在北京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通用技术集团因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机械公司属于通用技术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项目合作,为确保圭糖项目实现800万元税前利润打下基础。 交易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通用技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国家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控股公司,该公司系中央所属大型企业集团之一。该集团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 企业名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注册地: 北京丰台区星火路1号昌明大厦 办公地点: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伟根先生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经营和资产管理。 通用技术集团最近一期财务状况(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为488,677.86万元人民币;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总资产为1,823,973.1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6,300.67万元人民币。 (2)机械公司是由通用技术集团控股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1950年,是我国最早的以经营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为主的大型国有外贸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名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 北京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一号 办公地点:北京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一号西楼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唐毅先生 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实行核定经营的14种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进口业务;钢材进口业务;政府贷款下招投标业务;承包国(境)外各类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等。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机械公司经审计后的帐面总资产489,692.75万元,净资产47,481.56万元;净利润16,443.85万元。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就圭亚那糖厂项目拟与机械公司进行业务合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机械公司是我国以经营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为主的大型国有外贸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建国以来,该公司累计进出口总额约为800亿美元,是我国重点机电产品和工程承包大型国有企业。该公司有丰富的承接出口大型成套工程项目的经验,拥有相应的人才、技术和项目管理的优势,强大的业务支持体系对协助公司顺利完成圭亚那糖厂项目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在该协议签署后,自2006年起三年内完成该项目,并确保该项目的利润为800万元人民币。 (2)机械公司作为项目合作者,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交易生效条件 本次关联交易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确保国家重点出口项目得以顺利实施所采取的行动。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能按时完成出口计划以及项目顺利投产起到保障作用。该合作的成功为公司锁定利润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五、备查文件: 双方合作协议。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