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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券商走向透明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 03:10 第一财经日报

  证监会昨日公布《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券公司通过其网站、营业场所投资者园地,以及借助中国证券业协会、沪深证券交易所、中证登等机构的公众信息平台,将证券公司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产品、人员信息和风险提示信息,以及有利于投资者查询、监督的其他信息,向投资者公开提示

  本报记者 陆媛 发自北京

  在监管层推动下证券公司正变得越来越透明。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即日起将建立一个信息公示平台,尤其是对于已进入风险处置程序的证券公司要做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一些进入风险处置程序的证券公司股东、债权人表示欢迎,之前他们抱怨说无法得到准确及时信息。

  《通知》所称信息公示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网站、营业场所投资者园地,以及借助中国证券业协会,沪深证券交易所,中证登等机构的公众信息平台,将证券公司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产品、人员信息和风险提示信息,以及有利于投资者查询、监督的其他信息,向投资者公开提示。

  《通知》要求所有证券公司应当公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性分支机构、业务许可类型与产品、高管人员等信息。

  《通知》规定已进入风险处置程序的证券公司,应当由行使被处置证券公司法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公示,填报被处置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服务部等的相关信息;未完成信证分业的信托证券营业部的信息公示,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已进入风险处置程序、正在进行重组或重整的证券公司以及未完成信证分业的信托公司证券营业部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信息公示准备工作,公示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已进入风险处置程序、正在进行重组的中关村证券的一位股东代表向《第一财经日报》抱怨说:“本来说最晚4月份给我们看中关村证券的调查报告,但是现在半年快过去了,我们还是不知道中关村证券发生了什么。虽然我们已经对该笔投资计提过了,但现在能有最新信息的公示披露是最好不过的。”

  此外,《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在相关营业场所推销集合

理财等产品的,应当公示所使用的专用存款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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