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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机械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轻工机械股改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轻工机械(资讯 行情 论坛) 编号:临2006-28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7月24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20日-7月24日

  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20日-7月24日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南汇区南芦公路888号上海东湖临港大酒店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树昌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授权代理人)692人,代表股份128,935,2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34%。其中:流通股股东(授权代理人)689人,代表股份5,590,702股,占公司已流通股份的23.29%;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23,344,592股,占公司未流通股份的66.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23,344,592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6.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68%。

  (2)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90人,代表股份420,11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7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599人,代表股份5,170,58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占公司总股本的2.46%。

  公司部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嘉宾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会议的议案《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公司于2006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

  2、现场会议表决情况:

  3、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4、参与投票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表决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现场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轻工机械 编号:临2006-29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的第一次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投”)董事会决议,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拟定向回购上海工投持有62,847,408股的本公司股份,并将该等股份予以注销。本次股份回购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本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1,019.20万元减少至14,734.46万元。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之债权人均可自2006年7月25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

  申报债权的方式: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

  上海市南京西路1576号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邮编:200040

  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

  传真:021-62560000,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维

  联系电话:021-62560000-155

  传真:021-62480748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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