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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一级半市场立法执法都需加强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8:4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凌峰 目前,在国内一级半股票市场遭遇法律困惑的投资者不在少数,一方面,由于该市场缺乏监管,投资者投诉无门;另一方面,很多投资者的心态非常矛盾,他们既希望得到法律的保护,又担心自己所投资的公司真的因被查出问题而被关闭,这样一来,他们的投资也就彻底“打水漂”了。 “我所接到的投诉和咨询的电话中,一多半是关于一级半市场问题的。”上海市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对记者说,尤其是当他几次在公开媒体上谈论一级半市场的问题之后,他接到此类咨询更多了。日前,记者就一级半股票市场的相关问题对宋一欣律师做了专访。 记者:目前国内的一级半股票市场,可谓鱼龙混杂。在这个市场里受骗上当的,以离退休老人居多。从您接触的个案来看,大致情况怎样? 宋一欣:是,很多非上市发行股票的企业和中介咨询机构已经将他们的操作传销化了,他们的主要目标是离退休老人,因为这部分人手里有余钱,而且好骗。 也不能说所有这些企业都是骗子,总的来说,目前一级半股票市场的企业可以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企业有正常的经营运转,股票发行也规范;二是企业有正常的经营运转,但是股票发行存在不规范甚至欺诈的现象;三是,企业根本就没有经营项目,纯粹以欺诈的方式在市场上圈钱。我们的制度并不落后,海外上市指引的文件早已出台,但是缺乏执行和监管。 记者:一级半股票市场利益链条的形成,一定是有其市场原因的。 宋一欣:从根本上来说,一级半股票市场的产生原因,是市场上的中小企业有筹资需求,闲余资金有投资需求。但由于历史原因,国内中小企业的筹资在法规上被设置了很多障碍,疏导的成分相对欠缺,便转向非上市的资金募集方式,而政府在这个渠道上存在监管缺位的现象。于是,一部分人利用各个环节上的驱利心理,在一级半市场大肆圈钱。 记者: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很多地方政府鼓励企业的各种融资行为并以此为荣。 宋一欣:是,很多地方政府还在满足于发展起来了多少企业,有多少企业海外上市等政绩数据,他们没有充分意识到,一旦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投资受骗的股民的情绪很容易被激发,从而引起社会动荡。这是令人十分担忧的。 记者:一些稽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向我们反映,在目前的情况下,他们监管此类问题很有难度,一些部门和机构会更愿意协助公安部门的调查,总而言之,目前针对此类个案的立法和执法是否都有待完善? 宋一欣:在我所接触的一些恶性个案里,公安机关介入处理的名义都是“非法经营权”,而我认为,应该以“集资诈骗”来处理,有必要的话,可以在《刑法》里补充类似“证券发行与上市交易欺诈”的罪名。 如何定义是否“集资诈骗”,可以参考以下几条,例如:一、公司事先有没有向筹资对象解释清楚一级半市场的情况;二,在公司海外上市的股东名册等资料中,有没有写明国内一级半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三,公司事先有没有向国内股东解释清楚何时可以上市自由交易等规定;四,公司在海外上市前是否经过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相关法律手续,有无会计师、律师出具的相关文件;五,有没有向投资者做相应的信息披露。如果以上这些没有履行,公司就有欺骗投资者的嫌疑。 记者:但是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始终是执行的难题。 宋一欣:现在需要的是集权统管,将委托、发行、海外上市各环节统一起来。政府应该多管齐下,有堵有导:加强监管力度,保证管道畅通,规范化管理,加强投资者教育;允许动用民事诉讼手段解决相关问题;允许动用刑事诉讼的手段解决相关问题。 要解决这个市场的问题,立法、司法、执法都要跟上,要厘清新老问题的界线,厘清违法与犯罪的界线,厘清堵和导的界线。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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