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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3: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在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7月24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公司办公楼五层会议西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江林;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301,534,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新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534,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天丰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534,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泰和东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534,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534,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晏国哲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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