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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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3: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签订了《借款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此事项。经董事会研究,一致同意我司向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万元整。对此议案赞成的6票,反对的0票,弃权的0票。三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828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刘爱群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通讯大厦6、7楼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济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工业交通运输、旅游业、金融信托、发行有价证券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人民币借款壹仟贰佰陆拾万元整,借款期限为壹年,借款的年利率为7.02%(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对企业借款的基准利率为5.22%,不设上限)。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特发集团向本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万元,用于购买本公司在广发行深圳分行的债务。借款期限为壹年,自2006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借款的年利率为7.02%,协议到期时,本公司应将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一次性偿还给特发集团。 本公司保证按协议所订期限归还全部借款,如因客观因素影响不能按期归还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天向特发集团提出书面的延期申请。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协议是双方在友好协商的情况下签订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困难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借款协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