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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G阳之光 编号:临2006-014号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23日上午9:00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47,112,9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6,733,394股的37.18%。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郭京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同意票47,112,987 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以同意票47,112,987 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以同意票47,112,987 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以同意票14,986,29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参会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关联股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32,126,696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G阳之光编号:临2006-015号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7月23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郭京平、卢建权、陈铁生、袁灵斌、张伟、张高山,独立董事钟康成和徐友龙到会,独立董事徐克美因公事出差未能到会,委托独立董事钟康成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京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增发新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董事会经过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增发新股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包含10,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公司原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享有10:2比例的优先认购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采取网上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定价方式: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具体发行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两个项目:

  (1)投资35,650万元用于对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箔”)进行单方增资,增加阳之光铝箔注册资本35,650万元,增资后阳之光铝箔注册资本为49,650万元。该增资款全部用于阳之光铝箔年产6万吨空调散热器铝箔项目的后续建设,该项目总投资49,650万元。

  (2)投资2,803万元用于建设乳源分公司年产1万吨亲水箔生产线扩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803万元。

  以上对阳之光铝箔的增资及投资年产1万吨亲水箔生产线扩建项目两个项目总投资为38,45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8,45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股东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29.77%的股份,因此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对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进行单方增资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京平先生审议该议项时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增发新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增发新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发新股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新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增发新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新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增发新股完成前公司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增发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增发新股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增发新股申报事宜;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本次增发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等具体事宜;

  3、签署与本次增发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4、根据本次实际增发新股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在本次增发新股完成后,办理本次增发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在募集资金未到位前可用银行贷款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归还银行贷款;

  7、办理与本次增发新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8月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符合增发新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增发新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新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具体事宜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G阳之光 公告编号:临2006-016号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8月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8月9日上午9:30-11:30,13:00-15:00

  2、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前,公司将于2006年8月5日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增发新股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

  (2)每股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发行方式;

  (6)定价方式;

  (7)募集资金用途;

  (8)增发新股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增发新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5、审议《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新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具体事宜的议案》。

  有关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06年7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股东大会就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股东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29.77%的股份,因此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对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进行单方增资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审议议案2第7议项时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6年8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四、股东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8月8日9:00-2006年8月9日14: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8月9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738673;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议案及议项的序号如下表:

  注: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如果对议案2中的各子议案表决结果相同,则可以选择2.00元;如果选择了2.00元,则再选择议案2中的子议案(1)至(8)是无效的。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网络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兵、张旭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传真:0769-85370230

  邮政编码:523871

  2、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时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OO六年月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G阳之光 编号:临2005-017号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35,650万元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箔”)单方增资涉及关联交易,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交易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35,650万元对阳之光铝箔进行单方增资,增加阳之光铝箔注册资本35,650万元,增资完成后阳之光铝箔注册资本为49,650万元。该增资款全部用于阳之光铝箔年产6万吨空调散热器铝箔项目的后续建设。

  阳之光铝箔股东南北兄弟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29.77%的股份,因此南北兄弟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对阳之光铝箔进行单方增资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审议该事项时须回避表决。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发行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郭京平先生对该议案中本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对阳之光铝箔单方增资事项回避了表决,其余8名董事一致同意。该审议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南北兄弟介绍

  公司编号:628610;注册地址:RM 2803 28/F CHINARESOURCES BUILGING26HARBOUR ROAD WANCHAI HK;经营范围:INVESTMENT HOLDINTRADING;公司股本:HK$30,000,000;注册证书签发日期:1998年11月18日。

  三、增资标的公司—阳之光铝箔基本情况

  1、阳之光铝箔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卢建权

  主营业务:空调散热器铝箔生产与销售

  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是为建设空调散热器铝箔项目而成立的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05年12月15日、2006年1月17日及2006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空调散热器铝箔项目主要是为了解决本公司对空调铝箔的需求而提出的,另外珠三角地区是我国空调生产的重点地区,占国内市场的半壁江山,因此该项目有很好的市场基础。目前,熔铸车间、压延车间和配电站厂房、空压站厂房、水泵房厂房已完工并办理了房地产使用权证,两条铸轧生产线开始生产,其他设备正在采购安装调试中。

  根据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重天健审(2006)301号《审计报告》,截止2006年6月30日,阳之光铝箔资产总额为222,464,915.16元,负债总额为82,584,244.51元,净资产为139,880,670.65元。

  2、股东和持股比例

  经本公司于2006年7月23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受让乳源精箔和韶关电容器合并持有的阳之光铝箔45%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阳之光铝箔股权结构如下:

  四、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双方:本公司及南北兄弟。

  2、协议目的:(1)扩大标的公司规模;(2)顺利进行6万吨空调散热器铝箔项目的后续建设。

  3、增资扩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满足阳之光铝箔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本协议各方同意,增加阳之光铝箔注册资本,阳之光铝箔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00万元,拟增加阳之光铝箔注册资本到人民币49,650万元,本公司以其增发募集资金人民币35,650万元增资进入阳之光铝箔,南北兄弟以其原有出资,即人民币3,500万元投入,即南北兄弟自愿放弃本次增资的权利,则增资后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本公司合计出资人民币46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95%;

  南北兄弟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5%。

  (2)本公司的增资在本协议正式生效后12个月内缴付,如本公司与南北兄弟另行签署的《合资协议》有不同约定,从其约定。

  4、生效条款:本协议以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和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标的公司25%和20%的股权业已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即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75%股权为前提条件;且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本次增资扩股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政府有权部门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空调散热器铝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49,6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5,1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00万元。鉴于该项目总投资较大,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对阳之光铝箔进行单方增资,该增资款全部用于阳之光铝箔年产6万吨空调散热器铝箔项目的后续建设,将有利于该项目的快速推进,尽快完成该项目的建设,使公司形成较完整的空调箔加工产业链,提高公司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阳之光铝箔年产6万吨空调散热器铝箔项目有利于公司解决原材料的供应瓶颈,有利于公司形成较完整的空调铝箔加工产业链,提高产品质量,发挥规模优势,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编制的《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空调散热器铝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9,6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5,1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00万元。鉴于该项目总投资较大,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对阳之光铝箔进行单方增资,该增资款全部用于阳之光铝箔年产6万吨空调散热器铝箔项目的后续建设,将有利于该项目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增资扩股协议》

  4、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23日

  成都阳之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993年12月28日,本公司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1993)071号文批准,并征得有关证券管理部门同意,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10股配售12股的配售比例向社会个人股股东配售股份21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配售价格3.5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560.00万元,扣除承销手续费3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7,522.20万元,其中配股2,160万元,溢价金额5,362.20万元。截止1994年1月24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划到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证明,该款项由本公司支配,并业经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成蜀业(94)2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配股说明书的承诺内容进行对照,具体如下:

  *注: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中2,000万元直接用于购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四川国际合作公司股票专项存单(期限为6个月)各1,000万元;其中815.20万元直接用于股票投资。上述股票专项存单到期后和所投资股票出售后的资金2,815.20万元全部补充到本公司流动资金,并部分、陆续投入到数控刀具及其配套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际收益与承诺收益的比较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际收益

  1、“明日集团”工程项目:1994年年初投资余额1,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2,500万元,截止1997年该项目投资成本合计3,876.95万元。各年投资收益如下:(万元)

  注:1998年9月,四川明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未完工“奉天大厦”的九至二十层房产偿还本公司部分投入资金及未收回的投资收益3,293.59万元,本公司将该房产转入“开发成本”核算。未偿还部分金额2,263.36万元仍在“长期投资-明日集团工程项目”核算。上述资产于2003年资产置换时以评估值作价全部置换出本公司:

  2、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本次募集资金投入1,000万元,各年投资收益如下:(元)

  注:本公司将2002年确认的投资收益1,333,834.00元追加投资,即投资成本增加为11,333,834.00元,并从2004年开始未再确认收益。

  3、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初投资余额5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412万元,投资成本合计462万元。各年投资收益如下:(元)

  注:从1998年开始未再确认投资收益。 2002年9月,本公司将该股权用于抵偿对四川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341.32万元。

  4、成都蓝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初投资余额5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295万元,投资成本合计345万元。各年投资收益如下:(元)

  注:1999年12月,本公司将该股权全部转让给成都成量集团公司,转让金额805万元,取得投资收益460万元。

  5、数控刀具及其配套项目:本公司从1994年开始陆续将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数控刀具及其配套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1,383.32万元,所形成的资产即投入生产经营,其实际产生收益无法单独核算。

  6、中外合资的“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二期工程:本公司于1994年将本次募集资金300万元投入中外合资的“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二期工程后,累计投资成本为900万元,未产生收益。1999年12月,本公司将该投资全部转让给成都成量集团公司,转让金额为900万元。

  7、追加自营出口业务流动资金200.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1,431.88万元,其实际产生收益无法单独核算。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际收益与本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承诺收益进行对照,具体如下: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承诺:拟投资6,800万元发展数控刀具及其配套项目的实施,使数控机床及其配套系统国产化;拟向中外合资的“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二期工程再投入1,000万元,项目建成后,三年可收回投资;拟投资1,000万元于“明日集团”的工程项目,该项目有极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扩大自营出口业务,追加适量流动资金。

  本公司投资1,383.32万元发展数控刀具及其配套项目,未单独核算收益;投资的中外合资的“中国长城铝业公司”二期工程,未产生收益;本公司所投资的“明日集团”工程项目在配股说明书中未明确承诺收益,故实际产生的收益无法与本公司配股说明书承诺的收益对照;扩大自营出口业务,追加适量流动资金,未单独核算收益。

  除以上项目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配股说明书的承诺内容不符,无法与本公司配股说明书承诺的收益对照。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近况

  2003年2月11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员工安置协议》。2003年4月30日,此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审核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03年6月13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03年6月30日实施完毕。在此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完成后,除投资的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外,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所形成的其他资产已全部置换出本公司。公司主营业务由量具、刃具和精密测量仪器的生产与销售变更为亲水箔的生产与销售。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论

  综上所述,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仅投入了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列明的项目,还投资于其他未在配股说明书列明的项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所承诺的使用用途部分相符。鉴于重大资产置换后公司资产、主营业务和经营管理层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除投资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外,前次募集资金形成的其他资产的使用效果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已没有联系。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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