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正式颁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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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05:2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刘泰山)经两次征求意见,《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今日正式发布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与4月份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对融资融券、承销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均做出一定比例的调整。
对于融资融券业务,在间接控制该业务规模的基础上,《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的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按此比例计算,平均每家创新类公司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的最大规模为0.82亿元;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而上一次征求意见时对上述两指标的规定分别为不超过净资本的1%和30%。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