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石热电就违规行为致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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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陈建军 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G 石热电未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部分董事予以公开谴责。今天,G 石热电及公司全体董事刊登向投资者致歉的公告。
公告称,预计2006年9月30日前可全部完成清欠工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