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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廉价反盗版才能“OK”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 00:35 中国证券报

  有媒体报道,经文化部批准,“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将于近日启动。此举旨在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并逐步解决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著作权的矛盾。

  疑问随之产生。目前这个系统即便启动也尚是试点,而且“零成本接入,自愿为原则”,但如果将来全面铺开,会否就转化为“收费接入,强制为原则”?这样,文化部必将
面对是否有如此行政资格的质疑,而假如仍然“零成本接入”,又会带来国家财政成本的问题,这是其一。其二,文化部是否有代替公众确定何为“不健康”的权力?其三,版权酬金的标准如何确定?而最关键的恐怕还在于,对KTV这种方式,目前国内相关的法律规范是否已经到位?

  2004年3月,环球、华纳、百代等49家中外唱片公司向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一万多家KTV经营者发出律师函,要求支付价格不菲的放映权使用费,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尽管华纳赢了官司,但原有的争议并未结束。付酬是理所当然,但是会否加重消费者和经营者负担,乃至使行业走向衰亡?

  盗版以及侵犯

知识产权,是中国面临的大问题,而KTV侵权不过是其中一个不大不小的侧面。最严重的恐怕还是遍布街头巷尾的盗卖光碟行为。我们自然支持对盗版的打击,但也希望有关部门更加认真地检视历行的反盗版措施。

  法国议会下院国民大会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在线音乐零售商提供数字版权管理软件,以便于顾客转换音乐格式。法国政府官员称此举旨在防止任何公司在数字在线音乐零售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而受此法影响最大的

苹果公司则声泪俱下地声称,这无异于国家发起的盗版行为。

  法国政府在“国家发起盗版”吗?当复制成本近乎为零,知识产权的尊严,就是体现在无休止地把零放大几百上千倍吗?在严厉打击盗版的同时,我们也有理由以国家的名义要求,高价格不是无休止地高下去,它们应该低下昂贵的头。(文/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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