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抓耗子的猫应该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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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4:39 证券时报 | |||||||||
吴睿鸫 7月18日,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省环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平顶山和南阳暗访省政府督办的高污染企业关停情况。面对已投资3亿多元、没经审批就开建的汝州市氧化铝项目,张大卫痛斥环保部门“养猫不抓耗子,要这样的环保局长干啥”。
张副省长痛斥环保部门在其位不谋其政,并一针见血地指出有关部门没有恪尽职守,着实挺痛快。不过,老百姓大都知道,每当出现环保事件以及各种重大安全事故时,经常会出现某某高官“痛斥”地方官员的现象,可是,“痛斥”过后,危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事件依然频频发生。于是,公众对高官的“痛斥”产生了“痛斥疲劳”。 将这样不作为官员的官帽摘下来,并不是有多难,上面一纸公文即可。问题是,上级部门不能老是事后发脾气,这样会造成许多问题。就以汝州市氧化铝项目为例,这个占地1000亩,目前已投资3亿多元的工程,由于高污染、高耗能,极有可能成为半拉子工程,请问,这个巨大损失到底由谁来埋单?这个工程越过国家发改委,跳过当地省级多个职能部门,在没有任何审批条文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以至于国家环保总局把该事件定性为:违法事实清楚,性质恶劣。造成如此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比痛斥更管用的,应该是当地监管部门官员自动下台。 其实,对于类似事件,参照有关文件规定,这些官员理应自动引咎辞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59条规定:“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今年起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八十二条也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在我们这个各种公共安全事故频发的年代里,引咎辞职应该成为一种政治常态化。这样,国家的政令、法规才能体现出严肃性,官员才能更好地取信于民,也只有这样,我们的领导干部才会产生真正的责任意识,到时也就不用高官一天到晚来“痛斥”那些地球人都知道的社会现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