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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权证定价缺乏参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3:15 中国证券报
法兴证券(香港)高级副总裁 李锦 中行6月1日挂牌至今仅一个半月多,由于上市时间短,多项影响权证定价的因素均缺乏足够数据可作参考。例如正股股价的历史波动性,发行人只能从仅一个多月的股价表现作推测,有时候可能需要参考其它同类股份的历史波幅。另一方面,公司的派息政策也没有往绩可作参考,这些因素对权证价格也会构成直接影响。 上述影响权证定价的因素均存在不确定性,故不同发行人对上述因素有不同的预期,发行人为权证定价时,隐含波幅的差距因而也较大。直至权证上市及交易了一段时间后,市场对正股末来波幅逐渐取得共识,权证隐含波幅的差距才得以逐步收窄。 故此,当遇上某一只新股的权证推出市场的时候,投资者宜以隐含波幅较低者作为较优先考虑的条件,这样可减低隐含波幅下调的风险。其次,留意发行人调控隐含波幅的手法,以及维持隐含波幅稳定的能力。另外,取较低隐含波幅之余,还要挑选发行人。 事实上,中行权证上市的首个交易日,有个别权证隐含波幅的调整只集中在尾市进行,令不少在早段入市的投资者因而蒙受不同程度的损失。以下列出两只行使价完全相同,到期日只差5日的中行权证上市首日的数据作为例子。 上市首日权证B的收市价远低于发行人的买卖平均价,这是由于权证的隐含波幅在尾市急速下调,导致在正股变动不大的情况下,权证价格在尾市出现显著调整,当中相信已令不少投资者须承担账面损失。相比之下,权证A的收市价与平均买卖价相当,权证A的隐含波幅一直维持稳定,表现也能紧贴正股。这个例子正说明了拣选发行人的重要性,隐含波幅较低的权证也不一定是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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