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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新安获2300万元补偿费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G新安今日公告称,近日,公司与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就该公司不当使用G新安专利及专有技术补偿事宜签订协议。协议约定,该公司自协议签订10日起至2007年1月底止,分四期向G新安支付人民币共计2300万元的补偿费。(张喜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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