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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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395证券简称:盘江股份编号:临2006-01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税前);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税后);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6日; ●除息日:2006年7月27日; ●红利发放日 :2006年8月1日。 一、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6年6月14日召开的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 371,3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37,130,000.00元。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6日 2、除息日:2006年7月27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6年 7月 26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国有法人股、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六、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及人员:本公司证券部 杨玉礼 咨询电话:(0858)3703068 传真:(0858)3700328 咨询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七、备查文件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 19 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