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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 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14、17、18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彩虹宾馆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西民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009人,代表股份2688188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83%。其中: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23788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85.7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48%;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3006人,代表股份3093887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21.54%,占公司总股本的7.35%。

  2、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委托董事会投票表决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529094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6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2850人,代表股份2564793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17.8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809号文批准。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网络投票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操作指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参加表决人员具有合法资格;公司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进行投票的授权委托真实、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
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06-020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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