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切莫贪图暴利 非法证券买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李佳

  随着监管部门“打非”行动的开展,一些受骗许久还蒙在鼓里的投资者纷纷向记者讲述自己被骗经历,要求“向这些黑心公司讨个说法”。

  家住上海松江区的王某告诉记者,2004年6月,上海宝源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致电他家,向他兜售深圳国灵科技公司的股权,声称该公司2004年下半年即可赴新加坡上市。在王某以5.80元/股的价格购买了一万股后,该公司至今尚未能上市。2005年8月,国灵科技公司向投资者 承诺每10股送5股,2005年10月送股完成,可是这一“10送5”计划至今尚未实施。

  在王某与深圳国灵科技公司交涉过程中,国灵公司称为了完成送股方案,必须将王某手中老的股权卡换成新卡,于是将其股权卡收回,再无后文。“国灵公司给了我深交所一位杨经理的电话号,而他的说法跟国灵公司一样,称公司要上市,送股的手续已经办好了。”王某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像这种公司员工提供的沪深交易所人员联系方式,极有可能是冒充,实在胆大妄为。

  更早的“噩梦”还要追溯到2001年。据上海余、周两位投资者反映,2001年6月,经朋友介绍,他们得知上海工美拍卖行正在拍卖四川华拓实业的股权。工美拍卖行称该公司很快会在深市上市。于是抱着“淘金”的心态,他们认购了上万股。

  随即,华拓实业的股权被托管在成都托管中心。“我们开始查询都能查到相应认购的股权,突然有一次提示密码错误,在反复要了我们身份证、社保卡账号以后,还是没能给我们正确的密码查询股权。现在,这些股权到底存在不存在,我们都不知道。多年心血就这么没了。” 余、周两位投资者这样告诉记者。

  从以上两例可以看出,从国内上市,到海外上市,行骗伎俩越来越隐蔽,而最终的结果都是“拟上市公司无法上市,投资者血本无归”。

  业内专家指出,未经法定机关核准、编造海外上市或者其发行行为已获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擅自公开发行

股票或以股东转让股份的方式变相公开发行的行为属于非法发行。而一些没有
证券
经营资格的“产权经纪公司”、“投资咨询公司”通过广告、电话、投资报告会、介绍亲友等一系列形式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权属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一般来说,这些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股权托管证明”只是基于民事协议所进行的登记、托管,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莫贪图所谓暴利而弄得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