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流通社会法人股股份过户并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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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编号:临2006-033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流通社会法人股股份过户并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房产")于2006年7月1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共计10,231,545股过户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 本次过户是根据股份转让双方2006年3月1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进行的(详见2006年3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784418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9%,新湖房产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在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后,新湖控股将过户的10,231,545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贷款业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7月1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