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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分公积金转增股本和支付对价两部分实施,其中公积金转增股
本已实施完毕;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共计获得53,107,860股对价股份(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8股);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以股改前流通股股数121,680,000股为基数,流 通股股东每10股增加5.86455股。

  4、支付对价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20日;

  5、复牌日及对价股份上市日为2006年7月24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6、自2006年7月2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中纺”,股票代码“600061”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7月3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刊登在2006年7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同时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所有转增股本全部送给流通股股东,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转增后,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对价2.7股。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东的权益,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基础上向每10股流通股再送1.1股作为支付对价。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对价股份安排支付前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为基数,最终本方案相当于直接送股方案中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8股的对价。本方案实施完毕后,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增加5.86455股;

  2、方案实施的内容:

  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分两部分实施:

  第一部分:以方案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共计获得的转增股份18,252,000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获得转增股份37,715,34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429,082,940股。该部分已实施完毕。

  第二部分:非流通股股东以因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全部转增股份37,715,340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的一部分;以方案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数139,932,00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1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送股15,392,520股,作为对价的另一部分;两项合计53,107,860股,以对价方式支付给流通股股东。

  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股数121,680,00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增加5.86455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支付对价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支付对价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20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24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7月2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中纺”,股票代码“600061”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6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小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和转让;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中纺投资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中纺投资非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在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注2: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和C.T.R.C AUSTRALIA PTY. LTD.(澳大利亚CTRC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和转让;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中纺投资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中纺投资非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在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注3:陕西省纺织工业供销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和转让;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中纺投资非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在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有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热线电话:800-8100-061010-67864878021-62818687

  传 真: 021-62816868010-67866399

  电子信箱:600061@sinotex-ctrc.com.cn

  公司网站:http://www.sinotex-ctrc.com.cn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29,082,940股,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将相应被摊薄。

  九、备查文件

  1、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2、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3、北京市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5、北京市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9日

  股票代码:600061 股票简称:中纺投资 公告编号:临2006-022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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