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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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交大博通 公告编号:2006-32号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 .3股股份的对价,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四家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西安博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9.23%股权(2006年3月24日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003.68万元)与交大博通审计后账面值为9000万元的资产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价值与置出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前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对交大博通予以豁免。同时,上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委托交大博通管理和处置全部置出资产,上述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置的全部收入归交大博通所有。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21日。 ●复牌日为2006年7月2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7月25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博通”,股票代码600455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7月10日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请见《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于2006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股票对价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四家非流通股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集团)、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简称交大产业集团)、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昊太投资)、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经发国际)拟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总数为2,860,000股股份作为对价。根据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3股股份的对价。 (2)资产置换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四家非流通股股东经发集团、交大产业集团、昊太投资、经发国际拟以其持有的西安博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9.23%股权(2006年3月24日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003.68万元)与交大博通审计后账面值为9000万元的资产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价值与置出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前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对交大博通予以豁免。同时,上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委托交大博通管理和处置全部置出资产,上述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置的全部收入归交大博通所有。按交大博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前六十个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均价8.04元计,此举相当于向交大博通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79股。 2、方案实施的内容: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3股股份的对价,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四家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西安博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9.23%股权(2006年3月24日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003.68万元)与交大博通审计后账面值为9000万元的资产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价值与置出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前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对交大博通予以豁免。同时,上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委托交大博通管理和处置全部置出资产,上述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置的全部收入归交大博通所有。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1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改并承担相应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西安计算机软件推进中心、李台元、王进芝、魏霞云,将由经发集团代其执行对价安排。 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进程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1日 2、上市交易日为2006年7月2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7月25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博通”,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续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到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余股数,由电脑抽签派送。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受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2.G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7月25日)。 注3.经发集团所持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 注4.交大产业集团、昊太投资、经发国际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一年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注5.经发集团代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李台元、王进芝、魏霞云执行支付对价。经发集团保留按合法可行的方式向其追偿的权利,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经发集团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八、其他事项 公司名称: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西安市兴庆南路6号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人:关辉、陈捷 联系电话:029-82666819 九、备查文件 1、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公告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