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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差距得靠“罗宾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2:15 中国证券报

  杨光

  近期舆论对垄断行业高收入的声讨日渐高涨。其实,这是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一种反映。近年来在政府的努力下,农民的收入开始增长,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在放慢脚步的同时,差距扩大的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据长期从事居民收入分配研究的顾严和杨宜勇两位教授分析,近年来城镇高收入居民的收入增长显著快于低收
入居民,有六成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如果把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的城镇收入差距更大。而收入拉大的直接结果是财产差距的扩大:目前我国城镇收入最高的10%家庭的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的比重接近50%。可见,调节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问题越来越现实和紧迫。

  收入 分配不均招议论

  近日网上流传着这样一篇文章———《西安烟草公司小职员收入揭秘》。文章是一位西安烟草公司小职员对其收入的自述:在西安,她的收入是城市平均工资的三倍。如果不是大笔开销,她甚至根本不必动用她的工资卡,而奖金和福利是其从单位里得到最多的最隐性的收入。此外,单位还将建设自己的公寓楼,不但房子的价格比市场价格低很多,单位也会补贴很大一部分。

  与烟草行业类似的还有电力等垄断行业。“以前只听说电力行业收入高,但一家电力集团财务公司普通员工每月光个人所得税就扣3000元,对应的月收入至少有2万元,要不是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一个在市地税部门工作的朋友对电力行业的高收入颇为感慨。据电力行业的人士讲,类似福利分房的好事至今还在电力系统存在。

  与垄断行业从业人员高收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每年都要对这些行业进行高投入而换来的却是低产出。

  对此,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赵人伟教授认为,一些垄断行业和权力部门把全民所有的财产转化为部门所有,再由部门所有转化为个人所有。说白了就是把管理权变成所有权,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人,这是典型的国有资产流失,把全社会劳动者的财产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现在社会各界对合理调整国有部门的分配关系和分配秩序已经形成共识。有专家开出的药方是,对国有垄断部门和国有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要尽快加强监管,防止法理上归全体公民所有的垄断利润转化为小集团的利益和个别人员的薪酬福利,尽快探索超额垄断所得向全民所有者的转移机制。对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行为要进行有效监测和监控,避免借国有资产战略性调整之名行侵吞全民优质资产之实。

  税收 要当侠盗“罗宾汉”

  众所周知,税收是调节社会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我们的税收似乎并没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甚至有的税种还助长了收入差距的拉大。

  个人所得税就是这样的一个角色。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六成以上来源于工薪阶层。这一情形与国外恰恰相反。比如,在美国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所缴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与美国情况类似的是新加坡,有关资料显示:占人口总数百分之20%的新加坡富人缴的个人所得税占政府所得税总数的93%。可以说,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基本都是由富人承担。

  比较而言,我们的富人们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他们自身的财富显然不成正比,与国外富人对社会的税收贡献相比也是远远落后的。个人所得税尚未成为调节收入差距的侠盗“罗宾汉”。

  在调节社会收入差距方面,国外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新加坡政府对市民有各种补贴,其中占人口80%的市民,其补贴和交税平衡后,都有净入账———也就是说,他们每年都从政府获得净收入;只有那20%的富人,他们是净支出。

  在美国,一般家庭购买房屋贷款,其家庭个人所得税都可以得到减免。这种合情合理的做法反映了政府对中低收入者的人文关怀和防止收入差距扩大的政策倾向。而我们在这些方面做得还很不够,比如,我们的大部分工薪阶层在当“房奴”的同时还要一个子儿都不少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是把未来的收入都要拿来缴个人所得税。

  我们不妨做一种假设,如果对富人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占个人所得税的80%,同时对一般的工薪阶层实行类似新加坡、美国减税补贴的做法的话,我们的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肯定比目前要小的多。毕竟在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医疗改革不成功,教育产业市场化的大背景下,一般工薪阶层更需要多一份关爱,少一些负担。

  通过开征遗产税、赠予税和社会保障税等税种来缩小财产分布上的差距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而我们的遗产税和赠予税还八字没一撇,可以说针对调节收入差距过大的税收体系还没建立起来。

  也许有人会说,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这不是一个永远的借口。正如赵人伟教授所言:“开征遗产税在中国这样的国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难道我们可以引进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利息税,就无法引进有利于缩小财产差距的遗产税吗?”。

  慈善 呼唤中国“巴菲特”

  说了税收就不能不谈慈善。

  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在形成三个层次的财富分配体制。第一层次以市场分配、劳动所得报酬为主,目的是提高效率;第二层次以国家财政税收及其再分配为主,实施国家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第三层次就是社会慈善活动,提倡的是社会责任,鼓励先富的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部分财富,通过慈善等方式来帮助弱势群体。

  在一些发达国家,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的总量大概占GDP的3%~5%,而在我们国家现在只占0.1%;在美国,从事与慈善、社会公益事业相关的工作人数大约占了就业人口的10%,如果我们国家慈善事业发展到如此程度,将拥有上亿个就业岗位。

  过去一年,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胡润今年的慈善家榜从2005年的50位扩大到了100位,榜上前50位企业家从2003年至今累计捐赠近51亿元,比去年的13.5亿元翻了近4倍。榜上的100位慈善家从2003年至今,共捐赠了56亿元人民币。但相对于欧美发达的慈善事业,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中国的慈善事业在很大程度上仍旧依赖海外捐赠———在中华慈善总会的捐赠物资中,有近80%来自海外,只有20%多一点来自内地。

  慈善事业在构建

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我国贫富差距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中央已经做出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重大决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公益慈善事业,应该发挥巨大作用。我们希望在中国的富豪中尽快涌现出一批热心公益事业的慈善家,涌现出一批巴菲特、盖茨和李嘉诚式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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