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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事会拦住造假之手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2:15 中国证券报
徐建军 今年以来,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深陷“审计门”———因在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中作假或未尽到应有责任受到质疑。近日,相关律师在起诉*ST科龙时将德勤列为第二被告更是将这种质疑推向了高潮。如何才能根治这种助纣为虐的造假行为,还证券市场一片清静?业内专家认为,在现有公司治理框架内充分“挖潜”,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于防止会计作假应能起到积极作用。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独立审计流程中,会计师初步汇总出问题与公司财务部门交流后,在接下来与公司高管层的交流中会被要求过滤掉很多信息,这往往成为出问题的重要环节。而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会计报告时,尽管董事会成员或者股东可能会提出一些问题,但是往往碍于高管的情面不会对审计报告进行大的改动,一般都是顺利通过。 一位注册会计师向记者表示,他们在与高管层交流过程中是如此“孤独”:一方面事务所之间竞争如此激烈,你不干自有人干;另外一方面如果不顺着公司,高管的脸色可真让人受不了。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监事会被认为是“橡皮图章”,但是众多监事对此觉得很“冤枉”,表示愿意也有能力为公司的治理改善尽力量,但是苦于机会太少。有监事也提出希望能够在审计报告的交流阶段参与进来,认为在这个交流过程中有监事会的加入,那么就可以对高管“屏蔽”不利信息的做法形成威慑,相当程度上可以降低会计报告作假的可能性。 事实上,相关会计师对此也持欢迎态度。国内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表示,现有法规并没有在程序上禁止监事会在正式报告出炉之前与会计师进行交流,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对会计师事务所顶住压力,规避审计风险很有帮助,同时也有助于公司治理的改善和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目前在部分上市公司中,监事会在日常治理中已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例如某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和二股东持股比例极为接近,大股东代表担任董事会主席,而二股东代表则担任监事会主席,在这种情况下,监事会职权对于实现不同股东之间的制衡就变得很关键。在后股权分置改革时代,随着企业并购的增多,类似的股权结构将越来越多,如果监事会能获得更加具体和有效的监督权,由大股东和二股东分掌董事会和监事会,监事会更多渗透到相关事务中去,不失为另外一种改善公司治理的有效方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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