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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因故未能到会的董事丁元森、 王金会、程国强、朱小平分别委托到会的赵广民、王有国、于逸生、戴谟安董事代为表决。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姜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成霖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1,070,037.02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1,070,037.02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05年11月9日,中国农业银行虎林市支行(以下简称“虎林支行”)就贷款纠纷向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八五四农场和本公司下属八五四分公司(以下简称“八五四分公司”)未能按期向其偿还贷款本金1,400万元和相关利息275.95万元。虎林支行要求法院判令八五四农场、八五四分公司立即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偿还,要求法院依法处置土地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同时要求承担其律师费2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截至2006年6月30日,该案件具体开庭日期仍未确定。根据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函,就目前庭审前调查取证的结果判断,仅就本案件而言,可能不产生损失问题。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高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 魏成霖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G北大荒 公告编号:2006-1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7月17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8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因故未能到会的董事丁元森、王金会、程国强、朱小平分别委托到会的赵广民、王有国、于逸生、戴谟安董事代为表决。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姜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决议通过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决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公司高管人员风险收入标准的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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