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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胡汝银:目前上市公司治理实质上有五大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10:3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上证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目前上市公司治理实质上有五大不足

  证券时报记者  黄 婷

  本报上海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日前在“中国公司治理指数国际研讨会”上指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形式上已经开始与国际接轨,甚至在某些方面表现出管制过多、过细的特征,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实质上的改进远远滞后于形式上的改进,要从形式走向实质,需要实现六个跨越,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建立公司治理文化和强化公司治理的执行力。

  胡汝银指出,目前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在实质上主要有五个方面不足,一是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法律惩处不到位造成对不当行为缺乏足够的威慑力,依赖政府“越俎代庖”式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仍然过多;二是政企不分的现象仍较为严重,在国有上市公司中,通过行政任命方式选拔任命企业领导层的传统方法没有根本的改变,相当一部分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仍具有行政级别;三是董事会运作的有效性和独立性不够,大股东代表基本上控制了公司董事会,缺乏有效的董事

考核机制和长期激励机制;四是信息披露的实际质量难以保证,信息披露实践严重滞后于信息披露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和颁布速度,并缺乏对信息披露主体的有效的法律约束机制;五是外部治理机制发育尚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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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的定价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不完善,以及经理人市场发育不全等。

  胡汝银指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重心需要由表及里,由外而内,由言到行,应主要从六个方面着手实现从形式向实质的跨越。首先,要加强执法和监管,完善执法机制。其次,要实质性推进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所有者职能与其他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必须分离。第三,要建立成熟的公司治理文化。第四,要提升董事会运作的有效性,完善股东选举董事制度。第五,要完善高管和控股股东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精致、合理的公司决策机制。第六,要强化股东积极主义,完善股东

维权机制和诉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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