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共炎:需考虑推出上市公司治理指数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03:47 深圳商报 |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董事长陈共炎: 需考虑推出上市公司治理指数 【本报讯】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中国公司治理指数国际研讨会”
上证所总经理朱从玖在发言中指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主要成分是国有资产。从监管角度看,以前的市场受国有资产比重过高影响,在监管上有一些“偏爱”,如国有企业控股股东变更时可“豁免要约收购”等。在全流通环境下,这种豁免对公司治理的改善是不利的。此外还有很多类似的规定,必须从制度上作出调整。具体来讲,一是要建立激励机制,让公司管理层的利益与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相结合。二是要建立市场化的业绩考核体系,以解决国资管理上一些特殊性的难题。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共炎指出,公司治理实践、资本市场发展和投资者保护都需要推出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尤其是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量化指标来对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价和判断。他还就如何编制具有中国特点的公司治理指数提出了独到见解和建议。(钟国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