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宏生被判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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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 06:04 中国证券报 | |||||||||
点评:黄老板居然被香港法院以“盗窃”的罪名判了六年。而7月15日正是《萨·奥法案》对海外公司和中小型美国公司最后生效的期限,此法堪称有史以来对公司最苛刻的法案。据说,为了达到它的要求,大部分美国公司第一年建立内控系统的平均成本就高达430万美元。 海外上市原来如此凶险莫测。此情此景,定会使有些已赴海外上市的公司心生悔意
但是,中国资本市场果真想成为与未来中国经济地位相称的市场,必须不折不扣,继续沿着法治之路走下去,彻底击碎有些劣质公司的栖身春梦。 纳斯达克中国首代劳伦斯·潘说了,《法案》引发的成本对上市公司来说“实际上是很小的部分”,却因此奠定了公司百年老店和业绩常青的基础,实际上是相当划算的。也许,在发达市场监管者看来,那些因法制严格便转身而去的公司,根本就没有百年老店的谋划,有的则是一心图谋完成安然、世通未竟之事业。这等公司不来,会有损发达资本市场毫毛吗?(杨哲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