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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生香港获刑六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17: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法官称是商业罪案中最严重的一类

  本报讯 记者吴江报道:昨日,创维董事局前主席黄宏生案在香港正式宣判,继本月初认定罪名成立后,昨日庭审,黄宏生及其胞弟黄培升均获刑六年。

  昨日,法庭指出,在2000年11月至2004年10月,两被告偷取属于创维旗下公司逾50
00万元款项,另串谋讹称王鹏出任创维顾问,作为假象,使创维授予一批1875万股股份,行使价为0.366元的认股权。首被告另于2001年1月至6月,偷取创维集团的50万元款项。法官在判案时表示,这次是商业罪案中最严重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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