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前主席黄宏生被判六年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5:3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李宇 深圳报道 创维集团前主席黄宏生及其弟黄培升昨日被香港区域法院判刑六年,罪名包括盗取公司资金及诈骗认股权。 黄宏生及黄培升盗取创维数码及创维电脑网络资金共超过5000万港元,两人同时就
香港廉政公署总新闻主任莫岭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黄宏生兄弟的刑期即日起开始计算。不过,根据香港法律,两人仍可在宣判后28日内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她表示,目前尚未知晓黄宏生兄弟是否会上诉。 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沈先生向记者表示,这一判决对于创维不会有任何影响。公司新的董事局会有能力带领创维朝着既定方向发展。他还表示,创维近一年多来在业绩、管理水平和透明度等方面的表现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对于黄宏生是否上诉,沈先生表示,这要由黄宏生本人决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